各单位、各部门莫轩、赵华等2同志拟参加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审议,确定为工程系列拟推荐对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止。在公示期间,打开浏览器输入公示链接,通过提取码查看公示材料。如对所公示材料...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西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gxt.gxzf.gov.cn/ztgz/ywzt/zcps/pstj/t16659245.shtml、《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s://gxj.guilin.gov.cn/zcgg/gcjjxl/202306/t20230621_2510831.html转发给大家,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7月5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my.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
各单位、各部门: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 《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0〕1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公示及审核推荐、职改办审核,现将2023年太阳集团符合职称重新确认的《重新确认审批表》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需要申报职称的其他人员知悉并相互转告,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通知中的指定网址完成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职改办,梁老师,谢老师,电话:2290552。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关于印发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0〕 1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67号)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
各单位、各部门:彭薇等3位同志拟参加2022年自治区图书资料系列职称的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审议,确定为图书资料系列推荐对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止。在公示期间,打开浏览器输入公示链接,通过提取码查看公示材料。如对所公示材...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2〕19号)、自治区教育厅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2〕7号)...
各单位、各部门:为扎实、稳步推进2022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为职称推荐、认定、评审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传达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主管单位在职称评审方面的最新政策,进一步为广大教师做好职称工作服务,学校职改办决定继续开展关于职称自主评审(认定)系统材料填报专项培训暨政策交流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一)传达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主管单位职称评审方面的最新政策。(二)回应2022年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系列和群众文化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文旅职办〔2022〕7 号)号转发给大家(见附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10月28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业务办理入口”,点击“登录”进入个人账户(如尚未有个人账号的,请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用户注册)选择“申报级别-申报系列...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西工艺美术系列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工美职办〔2022〕1号转发给大家http://eqls.gxzf.gov.cn/zxxx/t12983040.shtml,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9月8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业务办理入口”,点击“登录”进入个人账户(如尚未有个人账号的,请先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个人用户注册)选择“申报级别-申报系列-...
各单位、各部门:罗珍珍、游骏等2位同志拟参加2022年桂林市工程系列工程师职称的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审议,确定为工程师拟推荐对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3日止。在公示期间,打开浏览器输入公示链接,通过提取码查看公示材料。如对所...
各单位、各部门:王凌燕同志拟参加2022年经济系列人力资源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的申报,经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审议,确定其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拟推荐对象。现根据有关规定对其名册(姓名、学历、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学术成果等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2日止。在公示期间,打开浏览器输入公示链接,通过提取...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国广西人才市场]《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济系列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人才职办〔2022〕19号)(https://www.gxrczc.com/zc/show-5628.html)转发给大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6月30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业务办理入口”,点击“登录”进入个人账户(如尚未有个人账号的,请先根...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会职办〔2022〕1号)(https://www.gxrczc.com/zc/show-5654.html)转发给大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于7月15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业务办理入口”,点击“登录”进入...
各单位、各部门:现将桂林市工程经济系列职改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市工经职办〔2022〕4号)(http://gxj.guilin.gov.cn/zcgg/gcjjxl/202206/t20220627_2296804.html)转发给大家,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老师参照此通知执行)于6月30日前通过“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https://www.gxrczc.com)-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业务办理入口”,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初级职称认定的范围及条件(一)初级职称认定的学历、资历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2.硕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毕业2年内可以认定初级职称。(二)初级职称认定的条件1.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2.与学校确立2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3.通过国...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 《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规范我区职称重新确认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0〕13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公示及审核推荐、职改办审核,现将2022年太阳集团符合重新确认的《重新确认审批表》予以公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职称重新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重新确认的范围及条件 (一)职称重新确认范围1.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部队)取得职称,到学校继续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不再办理职称重新确认。3.在我区取得的中初级职称,实行统一的职称电子证书,在自治区范围内流动的不再办理职称重新确认。(二)职称...
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9年职称重新确认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同时采取网络平台及纸质版材料申报。二、重新确认、认定的对象范围 (一)重新确认在自治区外的企事业单位(含部队、中直单位)按规定的评审、审批程序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调入我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后仍在原职务系列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的,由相应职改办按规定程序重新确认其原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调入后不再从事原来专...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